• 内蒙古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工作全面展开

    为提升内蒙古化工产业发展水平与区域招商引资环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召开了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全区范围内的化工园区评估认定工作。此次会议旨在通过系统评估优化化工产业布局,促进绿色安全发展,以更有力吸引外部投资,为招商引资打造规范化、高效化平台。 (一)评估工作的背景与政策依据 内蒙古作为我国重要的化工产业基地,拥有多个化工集中区,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为响应国家关于化工园区规范化管理的政策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这一政策文件明确了评估认定的目标,即提升园区安全环保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布局和产业聚集效能,确保园区运行符合国家及内蒙古地方标准。2023年,该次会议标志着评估工作全面推开,核心任务是识别高风险园区,引导化工企业向高效、绿色方向转型。通过政策驱动,进一步优化内蒙古化工产业链结构,防范潜在环境风险。 (二)评估机制与具体过程 评估工作采用科学规范的机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全程介入,确保评估公正性和专业性。评估流程基于《管理办法》设定的评分标准,覆盖园区的安全、环保、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等方面。13个盟市,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等核心区域,按统一要求提交了材料,材料内容涵盖园区规划、企业运营数据和风险评估报告。当前阶段,第三方机构正对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和量化评分,通过现场检查结合数据比对,以客观方式确定园区等级。工作强调多阶段审核,避免了数据过度突出,重在强化管理框架的实效性,为未来名单公布奠定基础。 (三)部门协同与机制保障 会议及后续评估建立了跨部门合作机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导,联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8个部门,合计11名代表参与协调。各部门分工明确,例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产业政策衔接,应急管理厅聚焦安全预案审核,生态环境厅把关环保指标,形成合力推动评估一体化。这种联动机制有助于解决化工园区管理中存在的多头监管问题,优化内蒙古资源分配与政策落地效率,确保评估过程高效权威。 (四)当前进展与预期成果 截至2023年评估启动,13个盟市材料提交基本完成,覆盖内蒙古全域化工集中区。工作正处于评分认定阶段,各环节按计划推进,预计十月底发布官方名单。成果将包括公布合格化工园区目录,优先鼓励优质园区发展;不合格区域需整改优化,避免一刀切处理。预期通过名单明晰化工产业格局,引导资源向安全环保园区倾斜,促进内蒙古整体经济提升。进展体现稳中有序,不强求速度而重质量把控。 (五)对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的影响 评估认定工作显著增强了内蒙古招商引资吸引力,提升了化工产业投资环境。通过规范化园区管理,降低了企业入驻风险和成本,例如吸引国内外化工龙头企业在内蒙古设立生产中心,促进产业链整合。这不仅能拉动区域就业和税收,还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在绿色化工方向深化,如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应用,从而优化内蒙古产业结构升级。长此以往,评估成果将转化为可持续发展动力。 (六)未来展望与产业发展路径 公布名单后,内蒙古化工园发展路径将进一步清晰,重点转向分类施策:合格园区优先承接招商引资项目,强化品牌建设;需整改园区则通过政策扶持提升标准。同时,工作将拓展到持续监管,定期复核确保动态管理。展望未来,内蒙古化工产业将依托评估推动创新与融合,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注入长效动能。

    2025-06-30

  • 内蒙古发力科技特派员赋能企业创新激发招商引资活力

    为推动企业增强创新动能,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并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内蒙古自治区于2023年制定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服务,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提升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从而强化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壮大。 (一)明确工作职责,提升企业精准服务能力 管理办法对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清晰界定。科技特派员将深入企业一线,重点围绕技术需求甄别、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研发活动指导、创新平台建设(如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协助以及科技资源对接等领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与技术支持服务。其核心目标是助力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质性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通过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显著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 (二)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服务资源支持保障 为保障科技特派员机制有效运行并充分激发服务效能,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建立了一套科学的评价与激励体系。对于在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自治区科技厅将依据考核评估结果,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确保工作站具备持续稳定服务企业的条件和能力。创新性地将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的补助纳入自治区创新券补贴适用范围,运用创新券政策工具,为企业支付特派员工作补助提供有力支持。这两项关键措施,有效打通了政策资源传导的路径,从制度层面为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长期开展服务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形成了长效激励机制。 (三)融入区域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是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的重要抓手。此项工作紧密服务于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需求,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科技等区域重点发展领域和特色优势产业。科技特派员将引导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包括技术、人才、信息等,高效流向产业一线和企业主体。通过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技术难题,有力支撑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为打造区域性产业创新高地奠定基础,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四)衔接培育目标,助力创新主体量质齐升 管理办法的实施直接服务于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质提升的战略部署。科技特派员通过精准诊断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完善研发管理体系、指导知识产权布局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准备、辅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等深度服务,为企业达标晋位创造条件。通过特派员提供的针对性辅导与资源导入,将显著提高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的效率和数量,从而扎实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实现规模、质量“双提升”的目标。已有数据显示,自治区技术合同成交额持续增长,反映出科技创新活动的日益活跃和技术市场活力的增强。 (五)构建协同网络,营造更优创新创业生态 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规范化运行,正在成为连接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源头与区域企业技术需求端的坚实桥梁。来自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带着科研成果和应用经验深入企业,有效解决了科研与市场“两张皮”的问题,促进了知识溢出和技术扩散。此举不仅直接提升了企业的技术吸纳能力和创新能力,也有助于高校院所面向市场优化研发方向。随着更多优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与高效运转,一个由政策支持、专业服务、人才流动与金融资本紧密协同的创新服务网络正在内蒙古自治区加速形成。这一网络的完善,将显著增强区域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不断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承接优质科技产业化项目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2025-06-30

  • 内蒙古打造重要农畜基地显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依托人均土地和耕地面积优势及日照充沛的条件,布局“黄金奶源带”等特色产业,深化招商引资举措,推动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现粮食和肉类产出的可持续增长,促进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内蒙古自治区拥有显著自然地理资源优势,助力农业发展坚实基础。人均土地面积达全国平均水平的6.47倍,人均耕地面积达全国平均水平的4.75倍,日照充足、雨热同季的气候为农牧业提供高效生长环境。自西向东分布着“黄金奶源带”“葡萄酒黄金带”“马铃薯种薯黄金带”“肉羊产业带”和“玉米黄金带”等特色生产带,形成多元产业布局。这种天然禀赋使内蒙古在构建农畜产品生产体系中占据独特地位,成为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点。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内蒙古自治区为基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确保生产环节高效运转和生态可持续性。 (二)自治区政府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策支持和现代化农业技术应用,推动农畜基地快速建设。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专项规划,重点推行集约化经营和科技兴农战略,例如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优化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以提升粮食和畜产品供给能力。政策强调产业融合,建立高标准农田,鼓励农牧民合作社发展,增强生产链条的完整性。同时,强化科研创新,引入先进农机装备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从传统耕作向现代科技驱动的转变,确保基地建设蹄疾步稳。这些措施有效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全国农产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招商引资成为关键驱动力,吸引外部资本注入,带动农畜产业规模化发展和经济效益提升。内蒙古自治区主动推出优惠政策,建设示范产业园区,如打造畜产品加工集群和冷链物流网络,通过政企协作引导企业入驻投资。招商引资活动瞄准农业产业化项目,吸引资金流入奶业、肉羊等优势领域,形成产销一体化链条。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肉类产出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实现粮食连续丰收及肉类连续稳产,助力产业链完善和农民增收。招商成效显现,推动生产基地从区域布局向国家级平台升级,为经济注入新活力。 (四)展望未来,内蒙古自治区将聚焦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农畜基地建设战略。政策方向包括提升特色品牌影响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确保产业韧性和国际竞争力。持续推进产业化整合,内蒙古自治区目标是将基地打造成国家农产品安全保障的示范平台,同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农牧民福祉改善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2025-06-30

  • 内蒙古首个5G产业创新基地建成投用

    2023年,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携手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移动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内蒙古首个“5G产业创新基地”正式建成投用。作为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该基地通过整合多方资源,优化产业布局,为区域招商引资搭建了高效平台,标志着和林格尔新区在打造数字产业高地、集聚5G产业生态方面迈出关键步伐。 (一)基地建设的背景与战略定位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落实国家“数字中国”战略,将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作为自治区重点打造的数字经济核心区,依托现有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础,提出建设5G产业创新基地的规划,旨在填补区域5G产业生态集聚空白。该基地的建设紧扣内蒙古“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构建数字产业集群”的目标,定位为集5G技术研发、应用示范、产业孵化、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平台,致力于成为立足内蒙古、辐射华北地区的5G产业发展标杆。 (二)核心功能布局与技术支撑体系 基地规划建设了展示体验区、研发测试区、孵化加速区及配套服务区等功能板块,形成“一站式”产业服务链条。在技术支撑方面,通过与华为等企业深度合作,构建了以5G独立组网(SA)为核心的网络架构,实现基地内5G信号全覆盖,并同步部署边缘计算、云计算节点,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低时延、高可靠的网络保障。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负责基地及周边5G基站的统筹建设,确保网络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三大电信运营商则结合自身优势,在基地内开展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政务等应用场景的技术验证与优化。 (三)产业生态构建与应用场景探索 基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模式,吸引5G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目前,已形成由网络设备提供商、应用解决方案商、终端制造商及科研机构组成的产业协作网络。在应用场景方面,基地重点聚焦工业、政务、民生等领域:在工业领域,开展5G+智能制造试点,通过设备联网、数据实时采集实现生产流程智能化管理;在政务领域,探索5G+智慧应急、智慧城管等应用,提升城市治理效率;在民生领域,设置5G VR/AR体验区,展示5G在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场景的应用成果,让公众直观感受技术带来的生活变革。 (四)招商引资成效与区域发展带动 基地建成投用后,凭借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成为呼和浩特市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通过举办5G产业对接会、技术研讨会等活动,已吸引一批数字技术企业签约入驻,涉及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服务等多个领域。这些企业的落地不仅丰富了和林格尔新区的数字产业生态,还将带动本地软件开发、设备制造等关联产业发展。同时,基地与内蒙古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共建实训基地,为区域培养5G技术专业人才,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作为内蒙古首个5G产业创新基地,其投用对推动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未来,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将持续优化基地运营机制,深化与产业链各方的合作,加速5G技术在更多领域的融合应用,助力内蒙古构建“数字赋能、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新格局。

    2025-06-30

  • 乌兰察布科技服务三农摘双誉

    2021年,乌兰察布市在农业科技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就,荣获两项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彰显该市在现代农业创新方面的深厚积累。这一突破不仅强化了区域科技农业品牌,还为招商引资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助力内蒙古农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入新阶段。 (一)乌兰察布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农业基地,常年以畜牧业和特色种植为核心,依托草原资源和气候优势,发展起集科技示范、生产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体系。该市立足三农需求,持续优化科技服务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创新驱动,培育了众多实用技术项目。例如,在畜牧业领域,加强良种繁育与疫病防控研究,提升养殖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在种植业方面,注重节水灌溉和良种推广,如甜菜等经济作物产业化开发,促进农民增收与资源节约。这些举措体现了乌兰察布市对三农科技服务的战略投入,为获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设立的高规格奖项,每两年评审一次,旨在表彰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领域的杰出贡献。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作为其子奖项,设立项目奖、集体奖和个人奖,评审过程严格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推广性标准。专家团队从技术转化、社会效益及示范作用等维度综合评估,确保奖项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乌兰察布市在2021年第三届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评选中脱颖而出,反映出该市在科技攻关和服务创新方面的系统布局,凸显其在国家级平台上的一流表现。 (三)具体获奖项目中,乌兰察布市推荐的个人优秀奖归属于一位畜牧工作站专业人员,其在现代畜牧良种培育和技术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通过优化种质资源和疾病防控体系,显著提升区域畜牧业生产水平。另一获奖项目为商都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主导的“甜菜种子纸带直播技术”,该技术以低成本、高效率方式实现精准播种,减少水资源消耗,增强甜菜产业可持续性,已在当地示范推广后带来明显增收效益。这两个奖项从不同维度体现了乌兰察布市在科技服务三农的创新实践和实用价值。 (四)此次获奖不仅肯定了乌兰察布市在三农科技服务的领先地位,还为招商引资带来新契机。先进的技术成果如“甜菜种子纸带直播技术”,作为科技创新亮点吸引外部投资者关注,助力产业链延伸和市场拓展。该市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政策扶持,将奖项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带动农业项目落地和资本流入,实现科技与经济双轮驱动。未来,乌兰察布市可深化科技创新机制,强化与国内外机构合作,将三农服务辐射至更广区域,为中国农牧业现代化贡献更多经验。

    2025-06-30

  • 锡林郭勒盟与紫光股份深化信息技术领域合作

    2023年,锡林郭勒盟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围绕信息技术领域开展交流对接,双方就深化技术创新、产业人才培育及重点项目落地等达成共识,通过招商引资与科技赋能相结合,助力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推动地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一)合作背景与战略契合 锡林郭勒盟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资源富集区,“十四五”时期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数字化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此过程中,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升级、城市治理优化及生态保护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紫光股份作为国内信息技术领域的领军企业,旗下新华三集团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核心技术领域拥有深厚积累,其数字化解决方案已广泛应用于能源、政务、生态等多个行业。双方基于各自发展需求与优势,在战略层面形成高度契合,为此次交流对接及后续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合作领域聚焦三大方向 双方明确,将重点围绕智慧矿山、智慧城市建设及绿色生态数字化治理三大领域深化合作。在智慧矿山方面,结合锡林郭勒盟能源产业优势,依托紫光股份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经验,推动矿山开采、安全监测、资源管理等环节的数字化转型,提升生产效率与安全水平。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聚焦城市治理、民生服务、基础设施等关键场景,通过构建一体化数字平台,实现城市运行数据的互联互通,助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和居民生活便捷度。在绿色生态数字化治理上,针对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保护需求,利用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搭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对草原植被、水资源、气候等要素的动态感知与智能分析,为生态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合作机制与发展愿景明确 为确保合作落地见效,双方提出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合作项目有序推进。在产业人才培育方面,将发挥紫光股份技术优势,联合开展数字化技能培训、人才交流等活动,助力锡林郭勒盟培养本土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双方表示,此次合作不仅是企业服务地方发展的具体实践,更是通过科技创新赋能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探索。未来,随着合作项目的逐步实施,有望在锡林郭勒盟催生一批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新业态、新需求,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同时也为紫光股份拓展区域市场、深化行业应用提供广阔空间,最终实现地企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发展目标。

    2025-06-30

  • 内蒙古:筑牢“两源”基地 激活能源经济新动能

    内蒙古牢牢把握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战略定位,通过强化招商引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以来,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等产业集群不断壮大,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力量,正加速向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目标迈进。 (一)传统能源升级:构建现代煤化工产业高地 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内蒙古“十三五”以来聚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鄂尔多斯市依托煤炭资源优势,建成多个国家级煤化工产业示范园区,形成煤制油气、煤制烯烃等完整产业链,转化能力持续提升。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龙头能源企业落地,推进煤基新材料、高端化学品等延伸项目建设,产业附加值不断提高。“十四五”期间,内蒙古持续优化煤化工产业结构,推动技术创新与绿色转型,加快从“燃料”向“材料”“化学品”转变,进一步巩固全国最大现代煤化工生产基地地位。 (二)战略资源转化:打造稀土新材料产业集群 围绕稀土这一战略性资源,内蒙古“十三五”以来着力提升原材料就地转化能力,包头市作为核心区,建成集稀土冶炼分离、材料制备、应用开发于一体的产业体系。通过政策引导与科技创新,稀土永磁、储氢、抛光等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应用领域拓展至新能源汽车、风电设备、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加快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稀土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稀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巩固在全国稀土新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 (三)绿色能源协同:构建多元能源供给体系 在巩固传统能源优势基础上,内蒙古“十三五”以来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推进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建设,新能源装机容量持续增长。通辽、赤峰等地依托风光资源优势,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推动风光制氢、储能等新业态发展。“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加快构建煤电与新能源优化组合、多能互补的能源供给体系,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户,形成从发电到装备制造、运维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同时,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十四五”末基本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四)开放合作深化:拓展“两源”基地发展空间 内蒙古“十三五”以来积极融入国家能源战略,加强与京津冀、东北等地区的能源合作,推进跨区域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提升能源保障能力。通过举办能源产业博览会、招商引资推介会等活动,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能源和战略资源开发,推动产业合作向更高水平迈进。“十四五”期间,内蒙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拓展能源装备、技术服务等出口渠道,推动“两源”基地在开放合作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为国家重要的“两源”基地,内蒙古正以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为抓手,通过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战略资源高效转化、开放合作深化等举措,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提升发展质量,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战略资源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2025-06-30

  • 内蒙古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凸显 标志性成果初成

    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通过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激发市场化活力、强化党建引领等举措,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量、质、效”同步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持续增强,一批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改革标志性成果加速形成。截至2022年11月末,该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涉及的80项具体改革任务已完成56项,完成率达70%,提前实现国家要求的年底前完成7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一)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健全,企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以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各级子企业全覆盖,明确权责利匹配的考核激励机制。同时,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打破身份界限,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在此基础上,完善差异化薪酬分配体系,对科技型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企业盈利基础持续巩固,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 (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优化,服务区域战略能力提升。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国有企业加快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剥离非主业资产,集中力量发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同时,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在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整体功能不断增强。 (三)国资监管效能与党建水平双提升,改革保障坚实有力。内蒙古自治区持续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推动监管方式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减少对企业具体经营活动的干预。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在党建方面,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入章程”全覆盖,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为改革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2025-06-30

  • 鄂尔多斯能源利用效率提升 工业节能成效显著

    在2023年,鄂尔多斯市通过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招商引资引入绿色技术项目,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工业节能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实现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为区域低碳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一)能源利用效率整体稳步提升 鄂尔多斯市作为内蒙古重要的能源基地,近年来聚焦节能降耗核心任务,推动单位GDP能耗持续优化。全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结合绿色制造体系,能耗强度明显改善。相关部门强化数据监测与目标考核机制,确保能源使用更趋高效。节能成果表明,鄂尔多斯市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迈出坚实步伐,通过技术升级与结构调整,能源利用逐步集约化,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工业节能发挥主战场引领作用 工业是鄂尔多斯市用能的核心领域,能耗比重最大。2023年,全市精准部署工业领域节能举措,包括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智能制造和循环经济模式。重点高耗能行业如化工、冶金等实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回收利用率。工业节能成效显著,能耗降幅高于整体水平,表明鄂尔多斯市在工业主战场强化责任落实,带动全市能效提升。政策协同方面,鄂尔多斯市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节能规划,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引导企业主动参与节能项目,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三)政策体系支撑与协同机制完善 内蒙古“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为鄂尔多斯市能源转型提供指导框架,当地政府出台配套细则,强化目标责任制。鄂尔多斯市建立能源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实时监控与预警分析。在招商引资方面,鄂尔多斯市着重引进清洁能源技术与设备制造项目,如光伏产业链与节能装备企业入驻产业园区,促进技术外溢。市场激励机制方面,鄂尔多斯市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项目,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格局。这一机制确保节能工作系统化、常态化,避免单点突破,深化全市能效提升的可持续性。 (四)多领域协同推动绿色发展 除工业外,鄂尔多斯市在建筑、交通及民生领域同步推进节能。建筑行业推广绿色建材与节能设计标准,公共机构带头示范能源审计;交通领域发展电动化与智慧物流体系;民生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可再生能源应用加速推进,风电、光伏项目规模稳步扩大,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鄂尔多斯市以工业节能为龙头,带动多行业联动减排,构建全社会节能共同体,能源效率提升释放出综合环境效益。 (五)招商引资深化转型发展路径 鄂尔多斯市将招商引资作为能源效率提升的关键引擎,优先引进零碳产业和能效技术项目。通过政策优惠与产业基金扶持,吸引国内外创新企业落户发展氢能、储能等前沿领域。项目落地强化了本地供应链协同,推动传统能源企业向绿色制造转型。招商引资成果显现为技术融合与人才集聚,鄂尔多斯市逐步形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的长效机制。 综上,鄂尔多斯市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体现战略前瞻性,工业节能成效凸显主引擎作用。2023年经验表明,强化政策协同、工业优先及招商引资,可高效推进资源城市绿色低碳转型,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借鉴。

    2025-06-30

  • 内蒙古外贸进出口总值前11月近千亿元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对外贸易在复杂国际环境中持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946.1亿元人民币。虽同比呈小幅回落,但贸易结构持续优化,一般贸易显现韧性增长,为区域经济注入动能。 (一)外贸运行总体特征 2020年前11个月,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进出口总值达946.1亿元。其中进口规模为630.7亿元,出口完成315.4亿元,两项指标同比降幅均控制在6%以内。这一表现映射出全球疫情冲击下供应链承压的共性特征,同时也反映出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多元化贸易渠道稳定基本盘的能力。 (二)一般贸易成为核心增长极 一般贸易在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外贸结构中表现突出,前11个月累计实现621.9亿元,同比增长2.7%,增速显著高于自治区整体水平8.4个百分点。这一逆势增长得益于制造业转型升级与高附加值商品比重提升,例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的机电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有效对冲了传统商品下行压力。 (三)边境与加工贸易承压波动 同期边境小额贸易及加工贸易呈现回落态势,主要受国际物流受阻与境外需求收缩双重影响。满洲里、二连浩特等口岸城市积极推动"绿色通道"政策,保障农产品、能源等民生领域跨境供应链稳定,但机械设备、纺织等加工贸易订单量仍面临挑战。 (四)商品结构呈现差异化走势 全区主要进出口商品呈现"涨跌互现"特征。进口方面,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的铜矿砂、木材等资源类商品需求保持韧性;出口领域,赤峰市、通辽市的杂粮蔬菜及呼伦贝尔市乳制品表现稳健,部分化工产品受国际价格波动影响降幅明显。商品结构的动态调整折射出企业积极适应外部市场变化的主动性。 (五)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基本盘 面对外部压力,内蒙古自治区强化政策协同: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通关时间;二是拓展中欧班列线路覆盖,全年开行量同比增长逾三成;三是创新线上招商模式,引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新业态。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重点城市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向型产业链项目落地,为贸易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支点。下一步需重点关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机遇,扩大与东盟、日韩等市场的合作纵深。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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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

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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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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